乐考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“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重点: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”本文主要提供知识点供大家备考学习,后续小编会更新更多精华考点敬请期待!
一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
(一)会计凭证
原始凭证
不真实不合法—不予受理,报告
不准确不完整—退回、更正补充
内容有误—重开或更正
金额有误—重开
记账凭证
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
除特殊情况外,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及张数
共同分担支出,保存原始凭证单位开具分割单
(二)会计账簿
1.编制会计报告的依据
2.总账、明细账、日记账、其他账
3.连续编号、不得私设、发生更正(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)
二、会计年度
(1/1—12/31;半年、季度、月度)
根据《会计法》的规定,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,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。
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、季度、月度。
三、记账本位币
人民币或人民币+一种外币,报告折算为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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