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设施配置
消防给水系统
一、二类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.00h,三类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2.00h。
②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/s,隧道外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/s;对于长度小于1000m的三类隧道,隧道内、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可分别为10L/s和20L/s 。
③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。
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类型一般为水喷雾灭火系统和泡沫水喷雾联用灭火系统。
灭火器
应设置ABC类灭火器,设置点间距不大于100m,通行机动车的一、二类和三条及以上车道的三类隧道,两侧布置,每个设置点不少于4具,其他隧道,一侧布置,不少于2具。
报警设施
隧道入口处100-150m处。应设置警报信号装置,当隧道封闭长度超过1000m时,宜设置消防控制室。
车行隧道内每隔100-150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。
防烟排烟系统
通行机动车的一、二、三类隧道应设置防排烟设施。
(1)纵向排烟。发生火灾时,隧道内烟气沿隧道纵向流动的排烟模式为纵向排烟模式。
①该排烟方式较适用于单向行驶、交通量不大的隧道。纵向通风排烟时,气流方向与车行方向一致。以火源点为分界,火源点下游为烟区、上游为清洁区,司乘人员向气流上游疏散。
②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/s,并应大于临界风速。
(2)横向(半横向)排烟。横向(半横向)也是一种常用的烟气控制方式。
①排烟和平时隧道通风系统兼用,横向方式通常设置风道均匀排风、均匀补风,半横向方式通常设置风道均匀排风、集中补风或不补风。火灾情况下,利用排风风道均匀排烟。
②横向(半横向)排烟方式适用于单管双向交通或交通量大、阻塞发生率较高的单向交通隧道。
(3)重点排烟。
重点排烟适用于双向交通的隧道或交通量较大、阻塞发生率较高的隧道。排烟口的大小和间距对烟气的控制有较明显的影响。
(4)排烟风机和辅助设备,应能在250℃下连续正常运行1.0h。
消防供电
一、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;
三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