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设施与供电设置要求
(一)灭火器材配置
(1)每两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两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,加气机不足两台应按两台配置。
(2)每两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两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,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。加油机不足两台应按两台配置。
(3)地上LPG储罐、地上LNG储罐、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、CNG储气设施,应配置两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。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,应分别配置。
(4)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。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,应分别配置。
(5)LPG泵和LNG泵、压缩机操作间(棚),应按建筑面积每50㎡配置不少于两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。
(6)一、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、沙子2m3;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两块、沙子2m3。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砂子。
(二)消防给水设施
(1)液化石油气加气站、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。
供配电
(1)加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,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。
(2)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,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砂填实。电缆不得与油品、LPG、LNG和CNG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。
(3)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,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。
防雷防静电
钢制油罐、LPG储罐、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,接地点不应小于2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