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报名资格抽查工作的公告
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,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,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20〕41号)要求,现对2023年度淮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,同时开展报考资格条件抽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及抽查安排
2023年度淮北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计67人(名单见附件1),淮北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计581人(名单见附件2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8月7日-8月17日。同时,根据省关于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工作安排,现拟对抽取的34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现场核查,包括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4人、二级建造师30人(名单见附件3)。
(一)审核时间:2023年8月18日下午14:30—17:30
(二)审核地点: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服务大厅审核窗口(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)。
(三)审核方式:考生或代理人现场递交材料,现场审核材料,现场反馈结果。
(四)审核材料:
1.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;
2.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代理审核的,需持委托书+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+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3.考生相应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相关材料;
4.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,二级建造师还需提供缴纳相应年限的社保证明;
5.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已取得的主项职业资格证书。
上述证件、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坚持实事求是。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。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,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,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,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2.按时参加审核。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完备审核材料参加现场审核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审核材料参加现场审核,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“考务通知”报考条件的,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,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件:
1.2023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淮北市合格人员名单.docx
2.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淮北市合格人员名单.docx
3.2023年度淮北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、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.xlsx
联系电话: 0561-3881256(市人社局专技科)
0561-3021176(市住建局人事科)
原文地址:https://rsj.huaibei.gov.cn/gggs/57681432.html